近日,在山西运城的一处乡村,一支流动表演队的演出吸引了众多村民的目光。然而,现场发生的一件事情,却让不少观众感到心酸不已。
记者采访了现场目击者张先生,他向我们讲述了当时的情景:“那天,一个看似只有1、2岁的小孩子,留着短发,在空中完成了一系列危险的杂技表演。他的眼神里透露出的不是快乐,而是迷茫和无助。”
张先生继续描述道:“表演结束后,孩子伸出了小手,用稚嫩的嗓音呼唤着‘抱抱’,渴望得到安慰和温暖。但令人遗憾的是,周围的大人们似乎对他的请求置若罔闻,没有人上前给他一个拥抱。”
更为揪心的是,孩子几乎在混乱的人群中被粗心的行人撞倒,这一幕让在场的每个人都感到心酸。
这一事件在网上也引起了广泛关注。有网友愤怒地表示:“这是表演还是虐待?看着那孩子的眼神,我无法想象他内心的恐惧。那些大人们有没有一点人性?这根本不是艺术,是赤裸裸的残忍!”还有网友呼吁:“把这么小的孩子当成赚钱工具,这种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!孩子的安全和心理健康难道就这么不重要吗?”
那么,此类行为是否构成儿童虐待呢?根据我国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及《刑法》的相关规定,将儿童置于可能对其身体或心理健康造成伤害的环境中,尤其是为了经济利益而无视其安全与福祉的行为,可以被视为儿童虐待。